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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四川省继续受理环境信访举报办结情况汇总

来源:新闻    发布时间:2024-03-24 20:24:21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红狮水泥对在厂区道路安装了喷淋设施,在全厂粉碎系统、生料系统、水泥粉磨系统共配套建有144套袋除尘装置;生料粉末系统在窑头、窑尾各安装了一套静电收尘除尘装置。同时该企业纳入了在线监控系统,监测数据未超标。

  调查核实情况:接到交办件后,江阳区政府立即成立了以副区长陈波为组长的调查组,迅速赶到现场,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和走访的方式开展工作。 经调查核实:9月12日上午调查组到沱江水泥厂对企业的生产情况和噪声扰民情况做了现场检查,该厂正在生产。其1号水泥磨和立磨每天正常运行生产,生产时间为上午11时到晚上7时、晚上11时到次日上午7时,每天生产16个小时,主要噪声源来自水泥磨、立磨包装车间。该企业正在积极按照“环保整改实施方案”进行企业噪声治理项目的整改。

  (1)9月13日,区环保局向沱江水泥厂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泸江环监字﹝2017﹞233号),责令企业立马停止生产。

  (2)9月14日上午,副区长陈波带领调查组到沱江水泥厂现场督导,沱江水泥厂已停止生产。现场责成沱江水泥厂按制定的环保整改方案严格按时间节点加快落实降噪改造整改进度,确保在整改方案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降噪实施改造,实现达标排放。

  (1)立磨降噪:对此点位1层进行三个墙面密封,同时考虑通风散热,安装强制进风、排风系统。结构采用框架钢结构,吸隔声墙面厚度为100mm。隔声检修门:一樘(带便门)。隔声窗:12扇。

  (2)包装车间收尘器降噪:将收尘器的整个风机加装隔声罩,隔声罩厚度为100mm,并安装强制排气消声器3台。

  (3)水泥磨降噪:对此2台水泥磨机系统来进行五面密封,同时考虑通风散热,安装强制进风、排风系统。结构采用框架钢结构,吸隔声墙体厚度为100mm。隔声检修门:二樘(带便门);隔声采光窗;消声百叶窗;照明系统。

  由区经信局、区环保局、石寨镇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尽快整改完毕,达标排放。

  调查组就沱江水泥厂夜间噪音扰民问题的整改及后续监管措施,回访了周围10户住户,均表示满意。

  调查核实情况:西南水泥于9月8经峨眉山市经信局、环保局、乐都镇同意恢复试运行。

  处理和整改情况:目前我市环境检验测试站已制定监测方案,预计9月底对其进行污染物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在生产期间产生极大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调查核实情况:桑枣镇安全环保办工作人员到中联公司进行了再次调查核实,生产区域噪音确实存在。

  处理和整改情况:该企业从今年5月起开始做噪音整治,已投资130余万元,因剩余隔音材料购买不到等问题,扫尾工程尚未结束,目前正在设法解决,整改工作仍在进行中。

  信访举报反映情况: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王田村一组富祥水泥厂内堆放砂石等粉尘污染,车辆进出粉尘、噪音污染,望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2017 年9 月20 日,区环保局、区经信局根据举报人所反映的“沙湾区沙湾镇王田村一组富祥水泥厂内堆放砂石等粉尘污染,车辆进出粉尘、噪音污染,望处理”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经核查,原乐山市富祥建材有限公司已拆除设施设备,未进行生产。现部分场地由李贤安租用堆放铝矿矿石、玄武岩矿石,堆放矿石未做到防尘全覆盖。由四川君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租用部分场地堆放石膏,已进行防尘覆盖。货物运输车辆在拉货进出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粉尘和噪音污染。

  (一)责令业主李贤安立即对现有矿石进行防尘覆盖,并于2017 年11 月20 日前对场地内堆放的铝矿矿石、玄武岩矿石进行清运,以后不再向该场地转运货物堆放。

  (二)责令四川君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 年12 月31日前对场地内堆放的石膏进行清运完毕,以后不再向该场地转运货物堆放。

  (三)要求原乐山市富祥建材有限公司内每晚10 点至迟日6 点,严禁货物运输车辆进出。

  2017年9月22日,区信访局,区环保局,沙湾镇人民政府对举报人进行了回访,将处理情况与举报人进行了沟通,举报人表示满意。

  责任单位:沙湾区政府;责任领导:沙湾区副区长干世伦;责任人:邓杰(沙湾区经信局副局长)

  ,每天晚上十点到第二天7点磨石料,灰尘大,噪音大,空气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举报人要求回馈处理结果,并且要求电话保密。调查核实情况:资中鸿和建材有限公司前身是资中县星船城水泥有限公司三厂(原内江市第一水泥厂),隶属于内江市工业局的国有企业,坐落于宋家镇宋家村 4、9社,始建于1976年,于1978年投产。2009年12月陶元平租赁该企业粉磨车间成立资中县鸿和建材有限公司,法人:陶元平,主要是做水泥熟料粉磨加工与销售。9月22日白天和夜间,宋家镇党委政府安排有关人员到该企业,在县经信局、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和监测站积极努力配合下,针对投诉人反映的该企业噪音和粉尘问题,对该企业厂区内、大门、围墙外、装车车间外公路、化验室外5个敏感区域在满负荷生产的情况下现场进行仔细的检测,并对企业周边居民进行走访。

  噪音问题,监测报告数据显示个别点位超标,化验室外未超标,举报属实。粉尘问题,监测报告数据显示生产车间在满负荷生产的情况下未超标,但确实存在粉尘现象,举报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关于夜间生产噪音问题,一是加强对相关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降低设备正常运行噪音,二是企业已积极投入10余万元安装隔音(板)墙,持续整改进行中,噪音在未达标以前不能恢复生产。

  关于生产时粉尘问题,现场责令企业加强企业厂区内部和沿线公路的扬尘治理,对路面的洒水除尘,降低粉尘飘散。

  粉尘、噪音扰民调查核实情况:1.红狮水泥对在厂区道路安装了喷淋设施,在全厂粉碎系统、生料系统、水泥粉磨系统共配套建有144套袋除尘装置;生料粉末系统在窑头、窑尾各安装了一套静电收尘除尘装置。同时该企业纳入了全省在线监控系统,监测数据未超标。2.该企业采用低噪声设备,在各类风机进出口加设消声器;对有强噪声源的车间采用封闭式或半封闭厂房;强化了罗茨风机、水泥磨、汽轮发电机房的全封闭式及消声措施,以及烘干车间的强化隔声措施;对水泥磨采用改良设备降低。同时,该企业采取修建隔音墙、种植植被等物理隔绝;主要路段设立禁止鸣笛的警示标识,减少汽笛噪声污染。9月11日,县环保部门对该企业厂界4个点位对噪声进行了监测,其结果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厂车未覆盖,导致粉尘污染严重,噪声扰民严重。调查核实情况:11.关于“ 噪声污染严重”,经查,该企业对噪音排放的23个收尘器及风机安装了降噪隔音棚,厂区内车辆一律禁止鸣笛,有禁鸣标识。2017年7月15日至9月9日因石灰石矿石道路维修,无法运输原材料石灰石,并经县环保部门批准停产。9月10日,企业生产线日,县环保部门专业技术人员选择厂区周边3个点位(地磅房厂界外噪声敏感点居民两个点为1、2号点位,破碎车间外噪声敏感点居民为3号点位)对噪声进行监测,结果显示3号点位噪声监测值略超标,主要是在破碎下料时,如因湿度大下料困难需工人敲打造成偶发性超标。2.关于“厂车未覆盖,导致粉尘污染严重”污染问题。经查,该企业对水泥散装车辆在水泥装运完成后,一定要关闭顶盖,没有关闭顶盖的车辆必须整改完成后才能过磅;矿石运输车辆在进行矿石运输时一定要采用篷布覆盖,没有覆盖篷布的车辆禁止进厂,同时联系运输单位停运。但管理执行未完全到位,有少数散装罐车在进入地磅时没有关闭顶盖,罐车在转弯处车辆抖动,有轻微冒灰,导致粉尘污染;矿石运输车辆进厂时有少数车辆未覆盖篷布,导致粉尘污染。

  处理和整改情况:1.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强化管理,定期维修维护环保设备,确保环保设备正常运行,实现各项指标达标排放;严格运输车辆管理,由门岗对出厂水泥散装车辆关闭顶盖、进厂矿石运输的车辆是否篷布覆盖进行严格检查,严禁未按规定执行的车辆进出厂门;增添降噪措施,立即修建篦冷机隔音墙,对篦冷机进行全封闭降噪,预计10月10日前完成安装;生料磨噪声治理、配料站噪声治理、石破噪声治理等预计9月底前完成招标工作,10月初施工队伍及材料进厂,11月底前完成整改。2.落实监管部门责任。县环保局、经信局和高滩镇政府逐步加强对利森水泥厂环保工作的日常监管。

  通宵施工中噪音和粉尘对环境造成污染调查核实情况:9月21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企业共计收尘器73台、脱硝设备设施1套、脱硫设备设施1套、在线套、道路降尘喷水装置一套。针对噪音问题公司对各大型风机修建隔音棚进行降噪处理,大型收尘器风机安器,由于8月8日周围居民对噪音的投诉、该公司同时2017年8月再次对水泥磨主排及尾排4台风机增加了消音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对于该次投诉污染情况华蓥市环保局2017年9月22日委托华蓥市环境监测站2017年9月22-23台泥公司粉尘和噪音进行了监测。经监测结果为:粉尘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噪音监测的三个点均超出根据排放标准6.8分贝和8.8分贝、信访人反映的台泥水泥厂施工中噪音夜间属实,而生粉尘对环境造成污染属实。

  (三)要求该企业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交流,并做好安抚解释工作,取得谅解。

  ,噪声大、灰尘大、污水直排至周围耕地,整改未完成,又加工开始生产,老百姓夜晚无法入睡。调查核实情况: 接到交办件后,江阳区政府立即成立了以副区长陈波为组长,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环境保护局和江阳区石寨镇为成员单位的调查组,迅速赶到现场,采取现场察看、走访的方式开展了调查。

  1、该企业相关证照、手续齐全。按环评要求,沱江水泥厂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外水塘中(水塘已签订租用协议)循环利用。但企业存在雨污分流不彻底,磨机冷却废水、生活废水、雨水未实施分离,混合外排;夜间生产噪声超标,降噪措施不完善;原辅材料堆场和建渣堆场防尘措施不完善,部分原辅材料堆场没有完全封闭等问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江阳区环保局先后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泸江环监字﹝2017﹞233号),责令企业立马停止生产进行整改,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及问责(泸江环立字〔2017〕58号)。

  2、9月26日,江阳区政府再次组织调查组到沱江水泥厂做出详细的调查,该企业正在积极按照“环保整改实施方案”进行企业噪声治理项目的整改。 目前,企业污水、扬尘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噪音对环境造成污染问题正在整改中。

  (一)9月13日,区环保局向沱江水泥厂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泸江环监字﹝2017﹞233号),责令企业立马停止生产进行整改,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及问责(泸江环立字〔2017〕58号)。

  (二)9月14日上午,副区长陈波带领调查组到沱江水泥厂现场督导,沱江水泥厂已停止生产。现场责成沱江水泥厂按制定的环保整改方案严格按时间节点加快落实降噪改造整改进度,确保在整改方案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降噪实施改造,实现达标排放。 责成沱江水泥厂按制定的环保整改方案严格按时间节点加快落实噪声、粉尘、污水排放改造整改进度,确保在整改方案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改造。

  3.加快噪声治理,安装墙面密封、强制进风、排风系统、消声百叶窗,购置隔声检修门3樘、隔声窗12扇、强制排声消声器3台等噪声污染措施(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 责任部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环境保护局,责任人:付兴国(电话:)、罗贵平(电话:)。

  9月27日,调查组工作人员就该举报案件调查处理情况向周围住户10户开展回访,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停产拆除,每天大量货车在该厂厂区运输建筑垃圾,产生扬尘和噪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举报所指“沙湾区沙湾镇王田村1 组富祥水泥厂”实为原乐山市富祥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15 万吨水泥生产线年已纳入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名单,并于2011年对其设施设备做了拆除,至今未生产。场地一部分被业主李贤安和四川君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租用,堆放玄武岩、铝矿、石膏等,另外部分场地被业主杨建国作为停车场使用。

  2017年9月30日,区环保局、区经信局、区交运局、区信访局、沙湾镇根据举报人所反映的“沙湾区沙湾镇王田村1组富祥水泥厂停产拆除,每天大量货车在该厂厂区运输建筑垃圾,产生扬尘和噪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属实。

  针对举报人反映的“每天大量货车在该厂厂区运输建筑垃圾,产生扬尘和噪音”的问题。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大量货车在该厂厂区运输建筑垃圾, 实为该厂正按照信访件1 的整改要求转运该厂厂区内李贤安堆放的铝矿矿石、玄武岩矿石和四川君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堆放的石膏,货物运输车辆在拉货进出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粉尘和噪音污染,反映情况属实。

  截止目前,该厂厂区堆放的玄武岩已转运四分之一,约1000吨。李贤安堆放的铝矿基本已转运完毕,还剩部分脚料,约50吨左右。石膏还未进行转运。

  (一)再次责令业主李贤安和四川君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对场地内堆放的铝矿石、玄武岩矿石、石膏等货物进行清运完毕,以后不再向该场地转运货物堆放。

  (二)已对场地内未清运完的铝矿、石膏等货物进行覆盖。并于10月3日在场地内安装了喷淋洒水降尘设施,场地门口设置冲洗设施,减少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沙湾区环境保护局 ;责任领导:昱辉庚(副区长);责任人:罗晓荣(沙湾区环保局执法大队副队长))

  2017年10月9日,区经信局、区环保局、区交运局、区信访局、沙湾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举报人进行了回访,将处理情况与举报人进行了沟通,举报人表示满意。

  龙泉煤矿,灰尘大,道路无人清扫,投诉人质疑龙泉煤矿、水泥厂是否允许开采。调查核实情况:县经信局、煤炭局对高滩水泥厂(实为利森水泥公司)、龙泉煤矿做出详细的调查发现,矿山道路无人清扫是由于该企业没有对道路维护单位做有效监督到位,对进出厂车辆覆盖篷布执行管理未完全到位,有少数矿石运输车运送过程中未覆盖篷布,导致粉尘污染,群众反映属实。高滩水泥厂(实为利森水泥公司)和龙泉煤矿证照齐全、合法有效,群众反映高滩水泥厂、龙泉煤矿矿山是否允许开采问题不属实。综上,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严格运输车辆管理,对进厂矿石运输车辆拉蓬覆盖车厢。2.加强监督道路维护公司的责任落实,并每周安排洒水车对道路进行洒水两次。3.保洁人员清理公路沿途垃圾,填补路面坑洞,保证车辆平稳行驶,打扫公路尘土。

  其中第三批(9月19日-9月21日)、第八批(10月6日-10月9号)未提及涉及水泥企业环境污染的项目。被举报的水泥企业已经核实详细情况,基本落实整改事宜。